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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专访全总副主席魏地春 凝聚抗疫和发展的劳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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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瞭望客户端
日期: 2020-06-07

  

  ◇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复工复产“压舱石”,关乎职工队伍稳定、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乎决战脱贫攻坚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

  ◇既要保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又要增强信心、保持定力,充分把握发展的机遇和有利条件,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破解当前疫情带来的劳动纠纷矛盾,关键在于思想引导、源头化解、协商优先、法治保障、形成合力

  疫情发生以来,坚守一线的各行各业劳动者积极投身疫情防控,有序返岗复工,以实际行动奏响了新时代劳动者之歌。

  当前,我国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经济社会运行逐步趋于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但也要看到,疫情带来的一系列冲击,正在传导到劳动关系领域,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面临新挑战。

  “我们既要保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又要增强信心、保持定力,充分把握发展的机遇和有利条件,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劳动关系的影响,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接受《瞭望》新闻周刊专访时,全国总工会副主席魏地春说,全总将团结动员亿万职工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积极协助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凝聚起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劳动力量。

  劳动关系基本保持和谐稳定

  《瞭望》:疫情之下多数中小微企业陷入发展困境,特殊时期劳动关系产生了哪些变化?

  魏地春:疫情期间,劳动关系基本保持和谐稳定,总体呈现“稳中有忧”态势。

  一是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就业是“六稳”“六保”之首,党中央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综合施策、协同发力,复工复产复市扎实推进,生产需求正逐步好转,主要群体就业总体稳定。工会劳动关系监测数据显示,第一季度职工流动率为3.83%,5.13%的企业发生过裁员,78.18%的企业没有职工辞职。

  二是职工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疫情期间职工平均工资有所下降,但多数职工收入稳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整体稳定。截至3月底,全国两个月共减免企业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达2329亿元;截至4月19日,已有302万户企业享受到失业保险稳岗返还388亿元,惠及职工8076万人。

  三是劳动用工更加灵活。电商、外卖、无人支付、社交网络、企业云服务、智能安防等新经济产业快速发展,劳动用工形式更趋灵活化。企业间实行共享用工,各地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为推动复工复产发挥积极作用。

  四是集体协商等制度效应显现。企业内部集体协商操作灵活、程序简化、实效性强,为疫情期间处理劳动关系纠纷提供有效载体。多地工会开展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创新开展网上要约、线上协商、视频会议职代会审议等“云协商”形式。

  疫情之下劳动关系也面临着一定冲击和风险。例如,就业形势更加复杂严峻,部分行业企业稳岗压力上升,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大龄普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困难增大;更多非合同制或临时性劳动关系出现,劳动关系协调难度大;部分困难行业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面临订单减少、资金流断裂等多重压力,出现职工收入下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现象,劳动关系协调治理面临新挑战。

  疫情的冲击是短期的,总体上是可控的,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趋势不会改变,职工队伍和劳动关系总体稳定的基本面也不会改变。我们有底气、有信心、有能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

  《瞭望》:全总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有哪些创新举措?

  魏地春: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并提出明确要求,指明前进方向。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这是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是指导劳动关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近年来,各级工会把推动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工作主线,从源头参与、维权服务、制度完善、化解矛盾等方面进行创新。

  一是加强源头参与,推动涉及职工权益的立法和政策制定。重点围绕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集体协商、企业民主管理等领域,积极参与百余项涉及职工利益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修改,充分反映职工诉求和工会意见建议,从源头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制度性保障。

  二是强化维权服务,推动构建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作体系。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职工转岗安置、劳动关系处置、再就业培训、创业带动就业等工作。做好农民工及网约工、快递小哥、货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推进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现送温暖、金秋助学、阳光就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等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提高劳动关系治理效能。推动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实现省级三方机制、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全覆盖。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推动各级建立完善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制度,形成多层级职代会制度体系。建立健全集中要约、督促检查、考核评价、工作台账等制度,促进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建立工会劳动关系发展态势监测和分析研判机制,定期研判劳动关系发展态势。

  四是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职工队伍和工会组织团结统一。全总会同人社部等8部门发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构筑化解劳动争议“第一道防线”。各级工会加强与人社、司法、综治、法院等部门协作机制,建立劳动争议预防化解联动机制。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对企业用工管理、社保缴费、工资拖欠、劳动安全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

  打好劳动关系治理“组合拳”

  《瞭望》:破解当前疫情带来的劳动纠纷问题,关键点在哪?

  魏地春:这是全总近期持续调研和思考的问题。破题关键在于,思想引导、源头化解、协商优先、法治保障、形成合力。

  思想引导,形成企业与职工唇齿相依、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意识。在推动企业复工达产、助力企业解难纾困、促进企业加快发展的同时,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在解决职工困难、维护职工权益的同时,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职工凝心聚力、共克时艰。

  源头化解,注重源头介入,防在治先。健全完善劳动关系矛盾信息排摸、预警预防机制,加强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内部沟通机制,预测预防双管齐下,真正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及时化解劳动关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防范劳动关系矛盾纠纷。

  协商优先,用活用好各项协调协商机制。创新协商形式,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集体协商,简化协商程序,提升协商效果。拓展协商内容,积极协助企业妥善解决职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保护等问题,将共享用工、灵活用工、远程办公等纳入协商范围,让劳动力资源实现最大限度的合理利用和有效的权益保障。

  法治保障,提高劳动关系协调的法治化水平。充分运用劳动法律法规,将劳动关系建立、运行、监督和调处的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充分运用新技术手段,推行“云立案”“网上开庭”“云调解”等措施,提供互联网+劳动法律援助,建立远程维权工作网络,增强劳动争议调处的时效性。

  形成合力,打好劳动关系治理“组合拳”。突出加强政府、工会、企业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问题的独特作用。建立健全人社、工会、法院、司法多层次联动机制,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依法调处劳动关系矛盾;鼓励社会组织合法有序协同参与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推动形成和谐劳动关系的社会共治格局。

  《瞭望》:破解疫情带来的劳动纠纷问题,全总有哪些措施?

  魏地春:破解疫情带来的劳动纠纷问题,是当前和今后全总工作的重点之一,当前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一是加强监测研判。全总通过全国工会劳动关系监测网络,对26省(自治区、直辖市)83市的1403家重点样本企业开展问卷调查,对样本企业以外的3万多家企业和5万多名职工进行网络调查,加强对企业劳动关系状况和职工思想动态的分析研判,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劳动关系风险预测预警力度,为相关政策提供参考依据;参与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医护人员工伤待遇认定等政策制定,联合相关部委下发系列文件,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

  二是做好维权服务。全总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稳定劳动关系相关文件,对涉及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梳理和研究,指导各级工会密切跟踪劳动关系运行动态,加强监测和预判预警,推动完善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努力把劳动关系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是助力复工复产。全总指导各地工会通过开通“点对点、一站式”专车、专列、包机等,组织职工返岗复工;通过为重点企业工会提供补贴、给返岗职工提供交通补助、向小微企业提供贴息贷款等形式,支持复工复产。积极做好职工技术技能培训,开通“技能强国——全国产业工人技能学习平台”,涵盖18个主要行业、20多个通用工种,视频课程超过13000节。截至5月9日,累计3586.9万人次职工参加培训。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全总大力宣传疫情防控中的先进人物事迹和各地工会的经验做法,普及防疫科学知识;实施“启明灯”项目,指导各地工会利用职工服务中心心理咨询室、网络微课堂、心理热线等渠道,为一线医务人员、患病职工、普通职工提供7×24小时的心理援助服务,纾解职工焦虑情绪和心理压力。全总和江苏、浙江、山东等地工会组织,编写职工防疫知识及心理关爱手册并通过官网、微信发布。

  《瞭望》:下一步工作部署重点是什么?

  魏地春:全总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要求,将稳就业、稳定劳动关系放到突出位置,组织动员广大职工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是抓好稳就业工作。全力做好对复工复产、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指导和服务,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全额返还小微企业2020年、2021年工会经费,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贴息等。推行就业服务实名制,深化“全国工会就业创业服务月”等品牌,发挥好“工会就业服务号”作用。推动解决好下岗失业职工、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困难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关注外资外贸、交通运输、酒店餐饮、文化旅游等行业职工就业动态,配合有关部门稳定就业岗位。

  二是完善维权服务工作机制。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推动形成根治欠薪工作长效机制。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深化群众性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督促协助企业承担防疫和安全生产责任。打造服务职工综合体,推动形成“帮扶中心+服务职工社会基地+基层工会”区域性协作服务职工模式。

  三是抓好困难职工帮扶。扎实做好在档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推动构建帮扶救助长效机制,完善工会梯度帮扶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深入摸排分析疫情对城镇困难职工带来的影响,及时将因疫返贫职工家庭纳入帮扶范围,加大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患病职工、因公殉职人员家属及去世职工家属的关心慰问和心理疏导等工作。

  四是抓好劳动关系协调。广泛开展集体协商“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行动,对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引导职工和企业共同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进一步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和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发挥人大代表中职工、工会工作者和政协工会界别委员作用。(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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