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总工会持续关心关爱劳模
今年已为444名全国劳模发放慰问金133.2万元
“这次趁着来乌鲁木齐看病的机会,我特意来工会,感谢‘娘家人’多年来对我这个退休劳模的关心和照顾。”8月31日,在结束医院复查后,全国劳动模范杜贤东第一时间来到自治区总工会表示谢意。
交谈中,工会干部与杜贤东交流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关于尊重劳模、关爱劳模,贯彻好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完善劳模政策,提升劳模地位,落实劳模待遇等重要讲话精神。
当得知自治区总工会前两年累计慰问全国和自治区劳模8000余人次,组织体检650余人次时,77岁的杜贤东激动地说:“感谢党没有忘记我们,虽然我已经退休了,但劳模精神不能退休,我要继续发挥劳模示范引领作用,带动身边的人立足本职、勤奋劳动。”
为充分利用劳模专项补助资金,进一步做好劳模服务管理工作,今年3月,自治区总工会结合实际,印发了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劳模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细化劳模专项补助资金政策,规范申报流程。今年,自治区总工会已为444名全国劳模发放慰问金133.2万元,计划向基层工会拨付777万元,用于4008名自治区劳模的慰问、低收入补助和特殊困难帮扶。另外,自治区总工会将组织1120名劳模分批次开展疗休养活动。
据了解,多年来,自治区总工会聚焦完善劳模政策、提升劳模地位、落实劳模待遇,深入开展劳模生活状况调查工作,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劳模档案,推动劳模服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通过拓宽帮扶渠道,组织劳模赴内地参加考察学习,开展劳模疗休养、健康知识讲座和体检等活动,提高劳模工作生活质量,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模、关爱劳模的良好氛围,有效传递党和国家对劳模的关心和重视,切实增强劳模荣誉感和自豪感,激励劳模发挥榜样作用,助推新疆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