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最美家庭、2022年自治区最美家庭寻找推荐工作的通知》(新妇办字〔2023〕2号)精神,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评选过程让群众参与、评比结果让群众认可,现将2023年全国最美家庭、2022年自治区最美家庭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3月3日,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3月3日19时前向自治区总工会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反映问题,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0991-2822479
传真:0991-2822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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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民主路326号自治区总工会女职工部
邮编:830002
附件下载:2023年全国最美家庭、2022年自治区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