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主任会议召开
研究立法、监督等重点工作
2日下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5次主任会议,听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提质扩面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研究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选聘工作及立法研究咨询基地建立情况,研究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五年规划(2023—2027)等。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祖木热提·吾布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是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制度安排。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要提质扩面,实现新疆14个地州市全覆盖,按照有“一个领导班子”“一个专业团队”“一张工作网络”“一套工作机制”要求,不断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更好发挥参与立法、监督执法、促进守法和宣传普法作用。
会议指出,开展立法咨询专家选聘,建立立法研究咨询基地,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作用,是完善立法工作格局的应有之义,是提高新时代自治区立法工作水平的现实需要,也是推动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客观要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要主动邀请专家参与立法,加强与立法研究咨询基地联系沟通,畅通专家意见、建议反映渠道,切实提高法规文本质量,提升立法工作水平。
会议指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是党中央交给各级人大的重要政治任务,是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促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要以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五年规划为抓手,分年度抓好四大类监督,持续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实现国有资产报告全口径、全覆盖,更好发挥国有资产对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保障支撑作用。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宁平、托乎提·亚克夫、迪力夏提·柯德尔汗、平新来、王国和、买买提明·卡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穆塔里甫·肉孜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