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总工会联合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通过交流会商,协同促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共同推进劳动领域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会议学习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作交流会商会会议纪要》《中华全国总工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协同推进“一函两书”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在全区劳动领域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与劳动者权益保障等方面强化工作协同配合,携手做实诉源治理,共同推进多元化解工作走深走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自治区总工会建立常态化交流会商机制。
在前期摸底调研、协商沟通的基础上,会议梳理汇总了12个会商事项:加强基层党组织联建互动;推进“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实质化运行;协同推进劳动领域纠纷诉源治理;推动建立多方协作联动机制;推动诉调对接向前延伸;加强典型案例联合发布;加强劳动争议案件数据信息共享;畅通工会参与司法渠道;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加强妇女儿童权益联合保护;推动工会与法院同堂培训;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会议指出,工会组织在劳动领域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强调,要充分发挥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协同工会进一步完善“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调解资源信息共享,推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的常态化配合协作。
会议强调,通过法院和工会通力合作,可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劳动关系的变化,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提高劳动争议调解处理的效率和质量,为劳动者提供更加及时、更加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