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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解读

作者:
来源: 自治区总工会
日期: 2024-05-31

  1、国家在技能评价方式上会做哪些改进?

  《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改进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方式。

  技能评价方式和资格认证制度是技能形成体系的核心,包括职业技能等级设置、评价方式、资格认证、薪酬体系和集体协商等方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人才评价改革,创新技术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目前,国家制定、修订并颁布了228个国家职业标准,并支持各级各类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3800余家企业、近900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完成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备案,125万人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今后,国家还将继续推动评价方式更加科学化,打破学历、年龄等条件限制,加大对创新能力、现场解决问题能力和业绩贡献的评价比重;深化企业人事管理和工人劳动管理相区分的双轨管理体制改革,推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促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与培养使用、待遇提升挂钩,通过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或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设置单独的技能津贴等方式,合理确定技能人才的工资水平,以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

  2、国家对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有哪些安排?

  《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打造更多高技能人才,并从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搭建高技能人才交流平台,叫响做实“大国工匠”品牌等方面提出了许多重要举措。

  高技能人才也被称为优秀技术工人,是指熟练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精湛的操作技能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在一线岗位实践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的技术工人,主要包括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职业资格及相应技能水平以上的技术工人。高技能人才是技术技能的重要传承者、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推动者、制造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实践者,是产业工人的优秀代表。

  国以才立、业以才兴。今后,国家将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广大产业工人的职业发展前景将更加广阔。继续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和高技能领军人才境外培训计划,建设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推行高技能人才年薪制,加大推荐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力度,切实提高高技能人才的各项待遇。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职工知识50问》)

 

[张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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