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及自治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部署,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薪酬激励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升技能人才薪酬待遇,扩大政策知晓度,由自治区总工会牵头,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成员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自治区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共同研究论证,现正式发布新疆企业技能人才薪酬激励“一文本两指引”。
“一文本两指引”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技能人才薪酬激励专项集体合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技能人才薪酬激励专项集体协商重点事项指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技能人才薪酬激励专项集体协商流程指引》,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贴合我区企业实际与技能人才特点,兼顾企业发展与人才成长需求,科学性、严谨性、可操作性强。
此次发布是推进我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规范专项集体协商流程,引导企业依规开展薪酬激励工作,保障企业与技能人才合法权益,助力构建双方共赢发展格局。
1.企业技能人才薪酬激励专项集体合同(参考样本-国企版).docx
2.企业技能人才薪酬激励专项集体合同(参考样本-非公企业版).docx